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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(因各地風俗不同,以下物品種類僅供參考)

1.八卦米篩或黑色雨傘:為「避邪」之用,供新郎新娘上轎、下轎時遮於頭頂。(新娘若有身孕宜改用黑色雨傘以免「流產」)

2.轎斗圓或蘋果:以糯米磨成之大糰的「湯圓」十二粒(每粒約一台斤),或蘋果十二粒。(女方只能收六粒)

3.豬腿:半豬或後腿,供女方祭祀用。(女方只收骨頭以外部份)

4.全雞:一隻,供女方祭祀用。

5.鮮魚:一條,供女方祭祀用。

6.六項紅包禮:開門禮、舅仔禮、食佬禮、挽面禮、梳頭禮、袷裙禮。另外準備金額不同之紅包數包,以備不時之需。

7.豬腳麵線:又稱「打盤禮」,為新郎感謝丈母娘替他養育老婆之恩。

8.紅蛋:若干顆,取偶數。女方收下後,須將紅蛋每二顆以紅紙包成一包,分送給男方接嫁人員各一包。

9.喜花:頭花(春仔花)—供女方女長輩插於頭上。

10.胸花—鮮花或海綿花、緞帶花均可,插於胸前或腰部,男左女右,男方戴紅色,女方戴粉紅色。

11.捧花—宜搭配禮服及髮型、色系,以襯托整體美。

12.瓦片、烘爐、木炭或檀香、茉草:為「傳宗接代」之意,新娘下轎後入門前須跨過烘爐(內燃木炭或檀香、茉草),再踩破瓦片,叫做「生炭」、「破瓦」。

13.蜜柑橘:二粒,用紅紙圈起來,拜轎用。

14.湯圓:男方祭祀時;新郎新娘進房後須吃「圓仔湯」(新娘圓仔)及分請親友、鄰居沾享喜氣。

15.八仙綵或紅布:掛於大廳正門上。

16.喜幛:掛於洞房門上。

17.食新娘茶禮品:回贈「食新娘茶」親友之禮品,如手帕、香皂、皮包、內衣…等。公公為戒指,婆婆為金簪。

18.結婚證書及印章:觀禮用,備妥結婚證書二份及印章(男方主婚人、女方主婚人、證婚人、介紹人、新郎、新娘)。

19.鞭炮:四串,分別於出發迎親、迎娶回門、宴客開始、送客各燃一串。

20.排炮:前導車於出發時、到達女方家前、從女方出發時、到達男方家前及沿路各路口、橋頭均須燃放。

21.十二版帖(丈人帖、母舅帖):新郎對未來的岳父母及舅父母不可用一般喜帖,依禮須親自呈送「十二版帖」邀請,以示尊重。

22.拉炮及噴彩:新郎、新娘進入宴客會場時,可增加現場氣氛。

23.喜糖、香菸:宴客完畢送客用。

24.金炮燭香:新郎新娘拜堂祭祀用。

25.紅紙:洞房內所有的鏡子,須用紅紙蒙住,滿四個月始可拆卸。

26.車綵及綵帶

27.禮金簿

28.簽名綢

   29.禮條

1.雞蛋茶:新娘上轎前,請新郎及接嫁人員食用,只能喝茶(雞蛋用筷子攪動即可)。

2.豬心:在洞房花燭夜食用,兩人吃「豬心」會「同心」。

3.鉛錢,鉛粉,烏糖,雞蛋,蜜柑,五穀。

4.扇子:二把,一把扇尾繫一紅包和手帕,於起轎時丟出車外讓弟妹拾回,俗稱「放性地」,即放下「性子」,不會把任性的脾氣帶到夫家。

5.手帕

6.青竹掃:青竹一枝,連根帶葉代表「透腳青」,表示翁姑夫婦子孫都有福氣健在的吉兆。青竹有「節」表示新娘有「節」。亦可表示新娘為「初嫁」。

7.甘蔗:兩根,連根帶葉的甘蔗表示「有頭有尾」、「生生不息」之意。(歸寧回禮,現為結婚日帶回)

8.木炭:「炭」與「湠」同,「繁衍」之意,帶有「多生子女」之意。

9.火籠:一個。

10.芋頭:「落地生根」之意。

11.蓮蕉花:「連招生子」之意。

12.石榴:石榴因種子繁多,有「多子多孫」之意。

13.桂花:「早生貴子」之意。

14.帶路雞:約二、三個月大的公雞、母雞各一隻(或各一對),為頭轉客(歸寧)回禮,現代婚俗則於結婚日帶回,亦可以塑膠雞代替。

15.子孫桶:又稱「尾擔」(因排在迎娶隊伍最後面),為三種紅色桶子(蛟桶、溲桶、育桶)加上新娘的盥洗用具、紅包一個,用紅花布包起來。挑子孫桶的人必需是「富、貴、才、子、壽」五福俱全,謂之具有「全福」之人,喪偶者不得擔任,否則新人不吉。

   16.舅仔燈:一對,紅色宮燈又稱「新娘燈」。

17.紅圓:偶數(歸寧回禮,現為結婚日帶回)

   18.米糕:歸寧回禮,現為結婚日帶回。

   19.麵桃:偶數(歸寧回禮,現為結婚日帶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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